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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正伦:百年红学假作真——考证派曹学伪学辨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童正伦:百年红学假作真——考证派曹学伪学辨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一部小说作品,同时也是最难读的一部小说作品。自作品问世至今,世人还未将其基本读懂解开,仍纷争不已。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作品没有结尾。现流传之全本为一百二十回,而原书只存八十回,后四十回为他人所续,已失原貌,故不见全豹难知原作结局与所写本意。二是作品采用隐写。《红楼梦》作者开篇称本书所写的是自己“半世亲睹亲闻”之事,写法却是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来隐写,隐去了故事年代,“年代失落无考”,也不署作者,书内仅提到作者为“石头”的托名和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而已。因此,全书留下了面面点点、层层叠叠、大大小小之谜:作者讲的是一个什么故事?故事和人物有否原型,是写实还是虚构?对于作品所讲金玉缘与木石盟的爱情悲剧故事,作者为何提出“谁解其中味”?写痴情故事需要将时代地点隐去,搞得那么神秘么?隐去的真事又是什么,为何要将真事隐去?其要表达的真正主题是什么?宝玉为何讨厌经济仕途,要宣扬的是什么思想?作者是谁?为何要托于石头?曹雪芹是原作者还是增删者?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指何处?葫芦庙藏有何用意?大观园是虚构还是有原型,其原型又在哪里?金麒麟是否也是金玉缘的一部分,白首双星又是讲什么?五个书名是什么含义?“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怎么理解?为女儿昭传真是歌颂女儿么?宝琴十首怀古诗谜底究竟为何?原书是否写完,为何仅剩八十回残缺本,是谁将其腰斩?等等。《红楼梦》有如一座巨大的谜宫,迷雾笼罩,扑朔迷离。因作者没有留下谜底,以致《红楼梦》成为了一个难以解开之谜。
 
二百余年来《红楼梦》以其高超精湛的艺术性及难以破解之谜吸引了一批批探索者,出现了各种索考猜测,至今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红楼梦》传世伊始,人们已难以读懂。有“明珠家事”、“张侯家事”等说,能窥探到本书底蕴者,却不能大张旗鼓点破。在清代,《红楼梦》是不能进行深入放开来研究的,因为有政治原因,正如作者要采用隐写手法一样。与作者熟识的脂砚斋、畸笏叟等原评者,虽尽知本书原委,也未透彻将书谜明白揭示,只能作一些暗示;能读懂书底蕴的戚蓼生也只能以一序点到即止,未敢详细全面揭示;民间有指出书写的是顺治与董小宛故事的,也只能暗中传播,未敢落于文字;玉麟窥探到“此书为污蔑我满人”蕴意,也只能切齿而已。另者周春、王希廉、姚燮、徐时栋、张新之等只能作一些表面故事的文学艺术点评,未能深入揭示。
 
《红楼梦》真正的研究要从民国后才开始。汉人复兴,满人统治垮台,文字狱禁忌已不复存在,历百余年压抑的红学研究犹如火山喷发掀起高潮,成为显学。民国早年先后有王国维、王梦阮、蔡元培、胡适等著述研究《红楼梦》,形成并奠定了索隐派、考证派、小说批评派三个红学主要学派。索隐派秉承作者隐写故事所示,以索隐真事为解谜旨归,代表有王梦阮、蔡元培。考证派从作者曹雪芹入手,以史料考证曹雪芹家世及证曹、贾关系为主要目标,以胡适为鼻祖。小说批评派视《红楼梦》为虚构文学小说,以现代美学、文学观作批评为研究领域,以王国维为开山。索隐派王梦阮、沈瓶庵据清遗老传说写成《红楼梦索隐》,提出“顺治与董小宛本事”说,蔡元培《石头记索隐》则亮出《红楼梦》是“吊明之亡,揭清之失”主旨的“康熙朝政治小说”说。两书点出《红楼梦》写的是清宫本事,可谓惊世之声。考证派胡适在袁枚《随园诗话》中发现有曹寅“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书”和杨钟羲编《雪桥诗话》中引敦诚《四松堂集》中曹雪芹为曹寅孙的记载,正与书中所言“增删”者曹雪芹名同,惊奇以为找到了《红楼梦》的作者,遂据书写的是“亲睹亲闻”之事,展开对曹家的考证,撰成《红楼梦考证》,得出《红楼梦》是作者“自叙传”的结论。归纳其观点:1、“《红楼梦》的著者是曹雪芹(按:曹寅孙)”。2、“《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叙”传。3、红学研究范围在对“作者、时代和版本”的考证(后周汝昌将研究范围扩展为“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4、研究方法上是用“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的考证学方法。5、提出《红楼梦》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考证派胡适与索隐派蔡元培进行了一场论战。胡适以为自己才真正解开了《红楼梦》之谜,因自己是根据客观真实史料考证用西方“科学方法”得出的结论,而索隐派却是以主观文字解读传统方法得出的结论,不但猛烈抨击索隐派结论,更讥讽索隐派方法是非科学的附会、“猜笨谜”、“走错了道路”。蔡元培撰文反驳,胡适也再度回驳。论战结果以考证派取得上风而告终。于是,在以后至今的近百年中,考证派曹学成了红学的主流,索隐派则被视作非科学的学派,横遭歧视,备受打压。其实,此场论战只是个别人之战,并不代表整个索隐派和考证派,也并不能说明索隐派即是错的,只能说明:一方面索隐派王、蔡还未完全解开《红楼梦》之谜和存在大量错误,还未得到世人的信服,要全面解开《红楼梦》之谜是极其艰难的,有如文学中的哥德巴赫猜想;另一方面多数人对胡适发现文献有载曹雪芹其人的观点认为相对较为客观可信,而对其正确与否则缺乏研究。考证派时近百年是否解开了《红楼梦》之谜,方法上是否“科学”呢?考证派后继者沿着胡适之路和方法,以集团对曹家进行了地毯式的考证,遍搜家谱、史书、文集、笔记、档案,可谓搜罗备至,非胡适可同日而语,力图进一步证明曹家观点。周汝昌是其中的集大成者,其用贾家人物来全方位一一对应考证曹家,尽管对曹家人物牵强臆测,生搬硬套,结果还是非但两家人物不能斗榫、情节无从堪比,而且大观园是随园也遭到否定。其结论不光世人不能苟同,就连考证派也难以接受。曹家“自叙传”的结论并未得到证明,考证派代之以文学小说虚构情节来圆说,此已背离了作者所称据实隐写的提示,较胡适走得更远。摆脱了曹贾互证后,考证派落入了纯粹的对曹家家世考证,将红学变成了“曹学”。此与《红楼梦》研究还有多大关系?《红楼梦》真事之谜,一如曾承胡适观点的俞平伯晚年反思所言,仍“湮晦如初”(《甲戌本与脂砚斋》)。长期以来,提出曹学之伪的声音一直没有中断过。潘重规持索隐派观点,对胡适考证派一些观点矛盾和证据不足加以诘难挑战,胡适也没能进行应战和反驳,但还没有整体对曹学观点展开剖析。杜世杰将曹家与贾府全面比对,不光两者全然不类,并就曹雪芹、脂砚斋、棠村等合作写书责问:“曹家人集体得了什么病,要花十多年功夫,研究制造一部骂自己的书呢?”(《红楼梦考释》)指出作者不可能是曹家雪芹,但还没有直接触及曹学观点的证据。戴不凡指出《红楼梦》书中所言曹雪芹不是原作者而只是增删者,但作者并未跳出曹家圈子,只是曹家人的纷争而已。土默热要推翻曹家店,也只是提出不同作者,未直面曹学理论依据。这些都未能彻底撼动曹学。曹学赖以凭藉的根基在于《红楼梦》是否曹雪芹(曹寅家)所著的命题。这一命题是否成立,是真科学还是伪科学?需要加以研究。考证派与索隐派这场论战并未结束。谁是真理谁是谬论,谁走错了道路,谁方法正确,谁胜谁负,尚未最后定论,终将水落石出。真理终究掩不住,谬误必将现原形。该摘下曹学面具还其本来面目了。
 
《红楼梦》作者是否曹寅家的曹雪芹
 
曹寅家的曹雪芹是否即是书中“增删”者曹雪芹,此曹雪芹是否彼曹雪芹?这是曹学是否正确所绕不开的问题。考证派《红楼梦》是曹家雪芹所著观点的证据分外证和内证。外证是乾隆间有关曹雪芹和《红楼梦》的记载,内证是书中和脂批的记载。
 
一、外证
 
(一)敦敏、敦诚兄弟记载
 
敦敏的《懋斋诗钞》和敦诚的《四松堂集》、《鹪鹩庵杂诗》中记录有名曹雪芹其人。敦诚《挽曹雪芹》、敦敏《访曹雪芹不值》说到了曹雪芹;敦诚《赠曹芹圃(即雪芹)》、敦敏《赠芹圃》、《题芹圃画石》得知曹雪芹字为芹圃;敦诚《寄怀曹雪芹霑》、敦敏诗小序“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还记有曹雪芹名霑;敦诚还在“扬州旧梦久已觉”句后注“雪芹曾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二人诗中既提到了曹雪芹的姓名字号,还指出了其祖父是曹寅。这是乾隆间曹雪芹朋友所记载的,其人无可置疑,但是此曹雪芹是否即是《红楼梦》中提到的曹雪芹呢,还是仅同名同姓另外人呢?这是个巨大的根本性问题,需要证实。两者姓名虽然相同,但字一作芹溪,一作芹圃,却非相合,一疑也。从敦氏兄弟书中,没有提到《红楼梦》或是《石头记》的任何信息,曹学家仅以“不如著书黄叶村”句作证,显然证据是不足的。若说“著书”是指《红楼梦》,然书称“曹雪芹批阅十载”,又说“十年辛苦不寻常”,作者已经花费十年功夫在著书,怎么能劝说他“不如著书”呢?如此一部大书,曾在朋友圈中流传,敦氏作为交往密友,不应不知道。二疑也。书曾经脂砚斋、畸笏叟、吴玉峰、孔梅溪、棠村等大批曹雪芹亲友花十余年批改,这些人敦氏都不知晓,三疑也。敦氏只提到其有诗才,会作画,爱饮酒,贫困潦倒,而未提到其小说之才和博古通今词赋曲文全面之才,这些诗画与《红楼梦》相比有天壤之别,敦氏总不该掩蔽曹雪芹其他大才吧?四疑也。敦氏提到曹雪芹是曹寅之孙,“随其先祖寅织造之任”,曹学家考证,曹寅死时,曹雪芹还未出生,所说不对。五疑也。书中所言将“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曹寅的孙子无论如何年龄放大,也绝不会到“亲自经历”。六疑也。敦氏是努尔哈赤之子英王阿济格的五世孙,《红楼梦》其实是一部骂其祖宗书,敦氏能与作者以及作者能与敦氏成挚友么?七疑也。以此而论,敦氏提到的曹雪芹与《红楼梦》的曹雪芹是同一人根本是值得怀疑和立不住的,只能说是同姓名而已,而非同一人。
 
(二)张宜泉《春柳堂诗稿》记载
 
1955年,王利器又发现张宜泉《春柳堂诗稿》中也有曹雪芹的记载。其中有《怀曹芹溪》、《和曹雪芹西郊信步憩废寺原韵》、《题芹溪居士》、《伤芹溪居士》。《题芹溪居士》有小序:“姓曹,名霑,字梦阮,号芹溪居士,其人工诗善画。”从诗中看张宜泉与曹雪芹有交,曹家居北京西郊,诗中不仅提到曹雪芹姓名,字号更较敦氏详细,称其字曰“梦阮”,号曰“芹溪居士”,号与《红楼梦》脂批所称相同。此是否即是《红楼梦》作者呢?张宜泉生平不详,对其人一直存在纷争。其诗虽不似伪造,但对其提到的曹雪芹仍存疑:1、此称曹雪芹字“梦阮”,而敦氏和脂批未提到。2、宜泉字号讲的这么详细,为何却没有芹圃?敦氏兄弟所有提到曹雪芹的都称芹圃,未有芹溪,而《红楼梦》则全都称芹溪,非芹圃,张宜泉的称法倒与《红楼梦》一致。这似乎是对敦氏兄弟的纠正。两者究竟谁对谁错,该相信谁?《四松堂集》刊于嘉庆元年,今存稿本更是乾隆间物,而《春柳堂诗稿》则为光绪间宜泉之孙张介卿所刊,其稿本已佚,两者当然以敦氏说可信度为高。光绪时,《红楼梦》已盛传于世,几家置一部,张介卿可能据《红楼梦》将“芹圃”改易成“芹溪”。3、若宜泉所说不假,曹雪芹确号“芹溪”而非“芹圃”,与《红楼梦》书中一致,既然提到作者,总不该不提到《红楼梦》吧?然宜泉诗中记载与敦氏兄弟同,只称“其人工诗善画”,未提到能写小说和其他文才以及《红楼梦》任何信息。《春柳堂诗稿》同样未证实张宜泉所识之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
 
(三)袁枚、富察明义记载
 
袁枚《随园诗话》卷二:
 
康熙间,曹楝亭为江宁职造,……其子雪芹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明我斋读而羡之。中有所谓大观园者,即余之随园也。当时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我斋题云:
 
病容憔悴胜桃花,午汗潮回热转加。
尤恐意中人看出,强言今日较差些。
威仪棣棣若山河,应把风流夺绮罗。
不似小家拘束态,笑时偏少默时多。
 
胡适正是见袁枚之记来立其“《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之说,称“乾隆时文人承认《红楼梦》是曹雪芹做的”。袁枚之说,世人已指出来自富察明义,其《绿烟琐窗集》中有《题红楼梦》七绝二十首并有小序:
 
曹子雪芹出所撰《红楼梦》一部,备记风月繁华之盛,盖其先人为江宁职府,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余见其钞本焉。
 
比较两文,袁枚添加了“明我斋读而羡之”是示意明义读过《红楼梦》,自己只是转载。袁枚将此收入《随园诗话》中,大概是明义提到大观园即是袁枚所居随园之故。袁枚还将“曹子雪芹”改作了“其子雪芹”,另在《随园诗话》卷十六第十七条记有“雪芹者,曹楝亭织造之嗣君也。相隔已百年矣”。袁枚认为曹雪芹是江宁织造曹寅之子,可能认为其孙见不到曹家的“风月繁华之盛”。今《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乾隆朝档案资料已证实曹寅只有子曹颙和继子曹頫,而敦诚则记载曹雪芹为曹寅之孙。文中还添加了“红楼中有某校书尤艳”句。袁枚误以为《红楼梦》写的是妓女风月故事,说明袁枚根本未见到《红楼梦》,也是据明义诗而猜测的。又明义所说的“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袁枚也未作考证,与袁枚同时的周春对此有评“袁简斋云‘大观园即余之随园’,此老善于欺人,愚未深信”(《阅红楼梦随笔·红楼梦约评》)。随园说今人已作否定。袁枚既未读过《红楼梦》,又是听他人之说,并加以臆测,如此记载,如何能作证据?
 
那么,明义之说是否可作证据呢?明义《题红楼梦》小序与二十首七绝,两者成为了考证派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主要证据。理由一,明义得到《红楼梦》抄本并与曹雪芹关系较近;理由二,明义提到曹雪芹撰《红楼梦》;理由三,二十首诗中有《红楼梦》八十回后内容。来看这些理由能否证明曹家雪芹即是《红楼梦》作者。
 
明义与曹雪芹是否相识?明义,富察氏,是满洲镶黄旗人,傅恒兄傅清之子,其姑姑富察氏是乾隆的首位皇后,门庭荣贵。明义担任过上驷院侍卫。其胞兄明仁与曹雪芹同是敦诚的朋友。在敦诚《寄大兄》(《四松堂集》卷三)中将雪芹与明仁(字益庵)并称为“故人”。其堂姐夫是墨香,而墨香又是敦敏、敦诚的叔叔。又敦诚《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小序“芹圃曹君(霑)别来已一载余矣。偶过明君(琳)养石轩,隔院闻高谈声,疑是曹君,急就相访,惊喜意外,因呼酒话旧事,感成长句”中明琳被曹学家认作是明义堂兄。如此关系,故周汝昌认为“他家可能和曹家有些直接或间接的关系”(《红楼梦新证·附录编·惭愧当年石季伦》)。“我觉得明义题《红楼梦》时期甚早,甚至不无和雪芹相识的可能”。可能性的推断,有可能是,也有可能非。曹学派因要为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立论,因而在材料上尽量往其理论上靠。冯其庸则更进一步推断“再加上明义与曹雪芹极有可能是有交往的,所以这个抄本也极可能是曹雪芹直接给他看的”(《曹学叙论》),干脆推断可能明义所得《红楼梦》抄本是来自曹雪芹。吴世昌更有“‘大观园’在南京,其故址即‘随园’。这些话当然都是雪芹自己告诉明义的。否则住在北京的明义怎能知道曹家上世在南京的事”(《论明义所见〈红楼梦〉初稿》)。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这不就是《红楼梦》是曹雪芹所著的铁证?事实是否如此,需明辨之。其一,《绿烟琐窗集》中未记载有与曹雪芹有交往及唱和的任何信息,若其与曹雪芹是朋友有交往,应该不会没有痕迹。其二,明义对《红楼梦》有感触之深题诗达二十首,序中应该谈点与曹雪芹过从介绍消息,然也未有。其三,称“其所谓大观园者,即今随园故址”的说法,在其另一首《和随园自寿诗韵》诗中:
 
随园旧址即红楼,粉腻脂香梦未休。
定有禽鱼知主客,岂无花木记春秋。
西园雅集传名士,南国新词咏莫愁。
艳杀秦淮三月水,几时衫履得陪游。
 
注:新出《红楼梦》一书,或指随园故址。(《随园八十寿言》卷五)
 
注中“或指”一词,表明明义也只是猜测,只是来自传闻。若明义与曹雪芹熟识,其不会去问曹雪芹么?这正说明明义与曹雪芹不识。若其认识曹雪芹的话,则反证《红楼梦》非曹雪芹所撰,因随园不是大观园已成定论。周汝昌否定南京随园说,认定北京恭王府,吴世昌也推翻前说,改为江宁织造署说。既然明义与曹雪芹不相识,那么明义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结论也就不确切了,明义所见《红楼梦》抄本自然也非得自曹雪芹。
 
《题红楼梦》二十首,曹学派认为时间写的早。周汝昌认为“往早说,可能是乾隆三十五年或稍前的作品;往至晚说,也绝不会是四十六年以后的作品”(《红楼梦新证·附录编·惭愧当年石季伦》)。吴恩裕认为写于乾隆二十三、四年。明义要小曹雪芹二十多岁,其见到《红楼梦》不会在曹雪芹生前,否则凭其与作者如此之近关系是不难找到曹雪芹的。   
 
明义《题红楼梦》诗是否有新意?至于诗的内容,有认为本自八十回本,也有认为是来自早期不同于《脂评石头记》的抄本,还有则认为从属于百二十回本。从内容上看众人对前十七首是八十回中的基本无分歧,不同看法在后三首:
 
伤心一首葬花诗,似谶成真自不知。
安得返魂香一缕,起卿沉痼续红丝。
 
莫问金姻与玉缘,聚如春梦散如烟。
石归山下无灵气,众使能言亦枉然。
 
馔玉炊金未几春,王孙瘦损骨嶙峋。
青蛾红粉归何处,惭愧当年石季伦。
 
第十八首写黛玉病逝,第十九首写金玉缘梦散石归山下,第二十首写对作品总评。写到了故事的结局,有人就认为明义看到的抄本是未删的名《红楼梦》的全本,而非八十回脂评本《石头记》。对于后三首诗,并不能说明明义得到的抄本是有别于八十回的全本。从乾隆间记载程甲本印版之前只有八十回残本,高鹗乾隆五十六年《红楼梦序》称:“予闻《红楼梦》脍炙人口者几廿余年,然无全璧,无定本。”传世至今的脂批抄本全都是八十回本,故明义不可能还有什么特殊一百二十回《红楼梦》抄本,后四十回当是他人续的,因为脂批中透露全书是一百十回。最早传播于世者应当是脂批本。至于名《红楼梦》而不称《石头记》也无足为奇,《红楼梦》本身即是书之总名,况甲辰本也题《红楼梦》,另永忠所得本也名《红楼梦》,说明当时《红楼梦》与《石头记》名称同时流传。黛玉病逝,见于百二十回,但源自原书和脂批:黛玉先天身弱,“从会吃饮食时便吃药”(第三回),“只怕他的病一生也不能好的了”(第三回),“娇袭一身之病”(第三回),“你我虽为知己,但恐自不能久待;你纵为我知己,奈我薄命何”(三十二回)。第十八回元妃省亲《离魂》戏后脂批“中伏黛玉死”。第二十八回宝玉要替黛玉配药,畸笏叟评“写药案是暗度颦卿病势渐加之笔”,又“自‘闻曲’回以后,回回写药方,是白描颦儿添病也”。书中写其痼疾越来越沉,不难推测最后病逝结果。第十九写金玉缘梦散石头归,脂批中已有点出木石姻缘难圆,金玉虽合终分。《红楼梦》以金玉缘与木石盟的故事贯穿始终,书虽遭腰斩,仅存八十回,但脂批已将故事结局从评注中补出:
 
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具不然,叹叹!(第二十五回)
 
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泄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後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第二十回)
 
故後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第十一回)
 
石归山下第一回中已有交代。故此条也不能作书中佚事。第二十条无关故事情节,评宝玉兼全书,写宝玉在脂粉堆里消磨得骨瘦形损,将其比作西晋的石崇,实是不类。三首诗中并未见到佚书中有特别内容,只是从八十回中的推断而已,何况“王孙瘦损骨嶙峋”充满想象的成分。还需注意的是,《绿烟琐窗集》的《题红楼梦》二十首诗在袁枚的《随园诗话》中只有第十四、十五两首。是袁枚选录了两首,还是只有两首,而其余是明义以后补的?若说袁枚删去其他十八首,这选的两首并非是里面佳者,将《红楼梦》误会作写妓女的,也与两首诗有关。明义《和随园自寿诗韵》写于袁枚八十岁大寿,是年为乾隆六十年(1795年),中“新出《红楼梦》一书”,说明其看过乾隆五十六或五十七年活字排印的一百二十回程本,其补其他十八首也是可能的。明义将《红楼梦》视作情爱故事,说明其根本未读懂《红楼梦》故事写的是什么,更莫谈作者真意了。
 
因此,明义的《题红楼梦》和小序只是一般的读后感言。其既不认识曹雪芹,也未读懂《红楼梦》,根本是不能作曹雪芹是《红楼梦》作者的依据。显然其说当是从敦氏已有曹雪芹是曹寅孙之说中而来,正好与《红楼梦》书中所写曹雪芹相合,误将同名二人牵作一人了。随园是大观园之说,来自随园原是隋赫德之隋园,而隋氏是曹家的接任者,明义也只是推测而已。前人之误,后人却拿它作据。
 
(四)永忠《延芬室集》稿本的记载
 
《延芬室集》中有《因墨香得观红楼梦小说吊曹雪芹》三首绝句:
 
传神文笔足千秋,不是情人不泪流。
可恨同时不相识,几回掩卷哭曹侯。
 
颦颦宝玉两情痴,儿女闺房笑语私。
三寸柔毫能写尽,欲呼才鬼一中之。
 
都来眼底复心头,辛苦才人用意搜。
混沌一时七窍凿,争教天不赋穷愁!
 
这也是一条提到曹雪芹与《红楼梦》的记载,为曹学派作为证据。永忠生于雍正十三年,卒于乾隆五十八年。康熙曾孙,祖父允禵,父弘明。永忠与敦敏、敦诚、墨香(额尔赫宜)有交往,从墨香处看到了《红楼梦》,写下了此诗。诗作于乾隆三十三年,曹雪芹已死数年。“可恨同时不相识”,永忠以不识曹雪芹为憾,其知曹雪芹之人当据敦氏,而敦氏自己尚不明所识曹雪芹撰有《红楼梦》之事。因而,永忠将敦氏所识之曹雪芹与书上所言曹雪芹也误认为是同一人。此时《红楼梦》已流传于世,作者有言是曹雪芹撰的,也有言他人撰的,乾隆五十六年《红楼梦》的整理和出版者程伟元将作者问题归结为“作者相传不一”(《程甲本红楼梦·序》)。再者,永忠也将《红楼梦》读作爱情故事,根本未知晓作者隐去的“真事”,若敦氏知道《红楼梦》,必然知道书之底里,自然会跟永忠言及,这也说明两曹雪芹不是同一人。《吊曹雪芹》只能说是圈外人的普通阅读感触而已,不能算作《红楼梦》是曹雪芹所撰的证据。
 
(五)裕瑞的《枣窗闲笔》记载
 
《枣窗闲笔》是一部专门书跋续《红楼梦》等书的著作,中谈及一些有关《红楼梦》的情况,摘引如下。
 
《程伟元续红楼梦自九十回至百二十回书后》:
 
《红楼梦》一书,曹雪芹虽有志于作百二十回,书未告成即逝矣。诸家所藏抄本八十回书及八十回书后之目录,率大同小异者,盖因雪芹改《风月宝鉴》数次,始成此书,抄家各于其所改前后第几次者,分得不同,故今所藏诸稿本未能划一耳。
 
《后红楼梦书后》:
 
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借以抒其寄托。曾见抄本,卷额本本有其叔脂研斋之批语,引其当年事甚确,易其名曰《红楼梦》。……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汉军人,亦不知其隶何旗。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人身胖头广而色黑,善谈吐,风雅游戏,触境生春。闻其奇谈娓娓然,令人终日不倦,是以其书绝妙尽致。……闻其所谓宝玉者,尚系指其叔辈某人,非自己写照也。所谓元迎探惜者,隐寓原应叹息四字,皆诸姑辈也。……余曾于程高二人未刻《红楼梦》板之前,见抄本一部,其措辞命意,与刻本前八十回多有不同。抄本中增处、减处、直截处、委婉处,较刻本总当,亦不知其为删改至第几次之本。八十回书后,惟有目录,未有书文。目录有大观园抄家诸条,与刻本后四十回四美钓鱼等目录迥然不同,盖雪芹于后四十回虽久蓄志全成,甫立纲领,尚未行文,时不待人矣。又闻其尝作戏语云:“若有人欲快睹我书,不难,惟日以南酒烧鸭享我,我即为之作书”云。
 
概括之:1)诸家抄本皆八十回,有脂批,刊本百二十回,后四十回为伪续。2)曹雪芹据《风月宝鉴》(又名《石头记》)和自家事删改。3)曹雪芹为曹寅之后人,家前辈姻戚熟识,宝玉、四春、脂砚斋指其叔姑辈。裕瑞为多铎五世孙,宗室之人,看过《红楼梦》抄本、刊本及众续本,对《红楼梦》世况熟悉。其生于乾隆三十六年,《枣窗闲笔》写于嘉庆间,从其书中可知其对《红楼梦》与曹雪芹的了解仅得知于社会传说与前辈姻戚所言,自己并无作深入考证。其曹雪芹为曹寅后人、大观园是随园之说是承袭敦氏和明义之说,言宝玉、四春是曹雪芹叔姑辈也出于判断,因曹寅孙已不可能有书中繁华荣贵的生活经历,与袁枚的推断同。至于言脂砚斋是曹雪芹之叔,同样是来自听闻,否则当知脂砚斋真名是谁,而其前辈姻戚却也无人知晓,可知当是出于臆测。言曹雪芹生的“身胖”,又与敦诚所说“四十萧然太瘦生”迥异。裕瑞对《红楼梦》的作者也仅称是曹雪芹据《风月宝鉴》的删改,显然出自书上之说,不能为曹雪芹是作者作据。同样,《红楼梦》中丑诋其祖,其居然盲眼尚津津乐道之,殊觉可笑。
 
二、内证
 
《红楼梦》作者书上的说法与脂批说法的主要依据是:
 
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 蒙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入红尘,历尽离合悲欢、炎凉世态的一段故事。
 
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
 
从此空空道人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遂易名为情僧,改《石头记》为《情僧录》。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东鲁孔梅溪则题曰《风月宝鉴》。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则题曰《金陵十二钗》。
 
【甲戌眉批:若云雪芹披阅增删,然则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又系谁撰?足见作者之笔狡猾之甚。后文如此者不少。这正是作者用画家烟云模糊处,观者万不可被作者瞒蔽了去,方是巨眼。】
 
这里原书与脂批对作者说法是有差异的。原书隐去作者,将作者托为石头所记,曹雪芹只是后来的增删者;脂砚斋则将曹雪芹暗示为不是增删者,而即是书作者,另又披露其所写《红楼梦》是据自己“旧有《风月宝鉴》”改编的。脂批成了考证派《红楼梦》作者是曹雪芹的主要证据。是原书说法对还是脂批说法对,这是一个很关键、重大的问题。考证派坚信脂批说法,才有自叙传和曹学的产生,否则《红楼梦》写的就不是曹家故事了。这一问题需要搞清。
 
(一)原书说法
 
要了解作者,先要了解《红楼梦》是一部怎样的书。
 
1、特殊之书
 
《红楼梦》是一部完全不同于他书的小说。所写故事,作者自称是一个“将真事隐去”的故事,将“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同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作者本意原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实录其事”。《红楼梦》既是述自身经历,更是为女儿昭传。既然说写的是“闺阁”中事,但为何同时又称“将真事隐去”,言下之意是:写闺阁故事只是借托,而非是所要表达的真实故事,而真实故事却另有暗藏。“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也是说写的不是痴情故事。这“真事”是什么,至今未有定论。索隐派坚认书故事有本,考证派或认为真事是曹寅家事的,或认为是以曹家之事为蓝本而加以创作的,小说批评派则认为根本不存在什么真事,情节完全是虚构的。《红楼梦》究竟是否隐藏“真事”?若真是讲的是普通闺阁故事,不存在什么“真事”,那么此与作者称“将真事隐去”的说法是矛盾的,此话也就成废话了。作者绝不至于糊涂低劣到如此地步,也绝不会开如此故弄玄虚的玩笑!读不懂、解不开即说不存在“真事”的论断太过武断。作者称“用假语村言”隐写,若只写闺阁故事,何需隐写?书中不是对闺阁善恶真伪、智愚雅俗的人生百态从表到里、细针密线、淋漓尽致地浓墨挥洒,干嘛要说隐写的废话呢?作者还对故事发生的时代、地点也相应隐去,“然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写闺阁故事,需至于此么?作者还一再申明本书“并非怨世骂时之书”、“非伤时骂世之旨”,若写的确是“非怨世骂时”之书,需要如此表白么?反倒成“此地无银三百两”了。作者开篇总纲对书的写作原因、写的何事及如何来写的作了慎重交代,当非虚言。为何要将真事隐去?一是不愿写,二是不能写。不愿写,也就无须写此书了;不能写,则可能有触禁内容,只能用隐写的手法。《红楼梦》是在天塌“女娲补天”特殊背景下写的一部与别书绝然不同之书。
 
2、作者署名
 
书对作者隐而未告,将作者与增删者作为不同之人,此说应是可信的。其一,既然书将作者隐去,就不可能再另现一个人名,一边隐去作者姓名,一边又推出姓名,两者做法相矛盾。其二,若曹雪芹是作者,完全没必要再去托石头为作者,因为已经将作者推出了。其三,若曹雪芹是作者,则不可能将自己定作“增删者”,把著作权拱手让人。其四,若曹雪芹是作者,而为了迷惑人们的视线将其说成是增删者,以此来逃避“文字狱”灾难,那也是根本无法逃避的。故书中将原作者与增删者分别列明应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应是实记其事。以石头为作者,书上也有多次提到:书《凡例》中释《石头记》书名时称“《石头记》是自譬石头所记之事也”。第一回:“空空道人遂向石头说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第四回写“护官符”,以自道口吻云“石头亦曾抄写了一张”。第六回作者称故事从千里之外的小小一个人家说起,以第一人称写道:“待蠢物逐细言来。”甲戌双行夹脂批:“妙谦,是石头口角。”又第十八回元妃省亲,书上写道“诸公不知,待蠢物将原委说明,大家方知。”脂批:“石兄自谦,妙!”此可证原书确是定石头为作者的。
 
至于增删者,书上增了什么,删除哪些,未作交待,世人难以尽晓,成为难题与纷争焦点之一。但从传世零散本中比较各本先后异同,还是可窥见一些。甲戌本第一回前凡例、题诗及多出一段计四百二十四字内容,为后来诸本所无,显然是在修改中被删去了。第一回甲戌本书名有“至吴玉峰题曰《红楼梦》”句,在后来其余本中已不见此句,也被删了。脂批甲戌本、靖藏本脂批留下了命曹雪芹删去“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中的“遗簪”“更衣”诸情节,则是曹雪芹删改的铁证。又第一回脂批:“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一节,甲戌本、靖藏本除外,不见其他后本,也是被删去了。甲戌本书名题“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称“重评”,当与增评有不同含义,可能也含对原评作了增删之意。“开卷至此这一篇楔子”,脂批意即是曹雪芹增加。第一回甲戌本:“何为不用假語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以悦人之耳目哉?”诸本作:“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贾雨村云云”,中增加了“亦可使闺阁昭传”等语。书中写作“后因曹雪芹……”,一“后”字明确表示成稿在前,修改在后,系不同人所为。上述痕迹,可见书上对作者的说法非虚。
 
(二)脂批说法
 
脂批包括脂砚斋、畸笏叟、棠村、吴梅溪、松斋等人所批,而以脂砚斋、畸笏叟为主,松斋只有二条,吴梅溪、棠村各一条,均在第十三回中。脂批除前面例证外,在书中还有数条讲到曹雪芹或芹溪是作者的材料:
 
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八日(靖:甲申八月)泪笔。(一回)
 
余谓雪芹撰此书,中亦有传诗之意。(一回)
 
只此一诗便妙极!此等才情,自是雪芹平生所长,余自谓评书非关评诗也。(二回)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笏叟。(二十二回)
 
缺中秋诗俟雪芹。(七十五回)
 
上述等材料也是考证派曹雪芹是作者的主要依据。固然可以看到脂批有曹雪芹即是原作者之意,但是否真实,究竟是原书说的不对,还是脂砚斋等在摆迷魂阵,谁更“狡猾之盛”,则需要对脂批作全面的剖析,囫囵吞枣则难以领会脂批之深意。
 
1、对脂批的认识
 
(1)脂砚斋们与作者和书的关系
 
其一,熟悉作者。脂批记载有:
 
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一回)
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十三回)
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丁亥夏。笏叟。(二十二回)
作者犹记矮舫前以合欢花酿酒乎?屈指二十年矣。(三十八回)
尚记丁巳春日,谢园送茶乎?展眼二十年矣!丁丑仲春。畸笏。(四十一回)
 
脂砚斋、畸笏叟与毛宗岗批《三国演义》、金圣叹批《水浒》、张竹坡批《金瓶梅》为他人所批完全不同,而是三十年前熟稔并共同经历书中所写情节的过来人。
 
其二,看过全书。脂批中揭示了一些八十回后佚失内容。
 
按此回之文固妙,然未见後三十回,犹不见此之妙。(二十一回)
今书至三十八回时已过三分之一有余,故写是回使二人合而为一。请看黛玉逝后宝钗之文字,便知余言不谬矣。(四十二回)
二玉事在贾府上下诸人即看书人批书人皆信定一段好夫妻,书中常常每每道及,岂具不然,叹叹!(二十五回)
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泄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後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二十回)
故後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若他人得宝钗之妻、麝月之婢,岂能弃而为僧哉?(十一回)
惜“卫若兰射圃”文字无稿。叹叹!丁亥夏。笏叟。(二十六回)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丁亥夏。畸笏。(二十七回)
是处引十二钗总未的确,皆系漫拟也。至回末警幻情榜方知正、副、再副及三四副芳讳。壬午季春。畸笏。(十八回)
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十九回)
 
第一条显示八十回后为三十回,全书为一百十回。第二条三十八乘以三为一百十四,正是一百十回有余。三至八条为八十回后金玉良缘和木石前盟结局和“卫若兰射圃”“狱神庙”和书末“警幻情榜”的佚事。
 
其三,知道底里和书旨。元妃省亲中演《豪宴》《乞巧》《仙缘》《离魂》四戏,脂批点出伏“贾家之败”“元妃之死”“甄宝玉送玉”“黛玉死”四事,并指出“四事乃通部书大过节、大关键”。没有如此点明,阅者是难以知道四出戏之含义的。第五回“开生面梦游红楼梦”,警幻仙子给宝玉听《红楼梦曲》,脂批云:“怀金悼玉,大有深意。”同回,秦可卿引宝玉梦游,脂批:“此梦文情固佳,然必用秦氏引梦,又用秦氏出梦,竟不知立意何属?惟批书人知之。”第三回宝玉给黛玉取字,杜撰典故,脂批:“如此等语,焉得怪彼世人谓之怪?只瞒不过批书者。”作者暗藏重要之处,脂批深知其含义,既予点出,然又含而不吐,不把深意揭露出来。
 
其四,最后删定与传世者。第十三回“秦可卿淫丧天香楼”,脂批道:
 
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岂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者?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批书人道出原书的重大删改情况,后人所能见到的只是秦可卿病死情节,而非原书的“淫丧”原委,否则只能漫天混猜了。传世的本子,皆无“遗簪”“更衣”诸文,都出自脂砚斋与曹雪芹之手。近发现的《红楼梦》癸酉年抄本存世,较“甲午本”更早一年。书一百八回,已出版八十回后所续内容与“程本”迥异,前八十回尚未出版,据藏家介绍,该本“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是未删改的原文。由此,证实脂砚斋为删改的决定者。《红楼梦》后半部的“被借阅者迷失”,脂砚斋等也深悉原委,可能与其不无关系。“金玉缘”“木石盟”结局以及其他佚事脂批有所披露,也可算是传世残本的注解与补充,否则《红楼梦》残书真将永远读不懂、解不开了。脂砚斋等称得上是参与《红楼梦》增删本的定稿者。
 
(2)脂批的方法与目的
 
脂批为不同人不同时间所批,经反复修改,其言有真有假,有虚有实,需作辨别。其批书方法:隐者启之,显者晦之,既要让你去读懂,又不让你完全读懂。隐者启之,是将书中隐写的关键重要而又难以读懂的地方予以提示。除前面提到的四戏指四事之外,另如,书写故事发生的地点是在“姑苏”的“葫芦庙”。为何要从庙写起,用意何在?邓狂言巨眼识破:“葫芦者,胡虏也。”(《红楼梦释真》)即胡虏的庙堂。若是释为胡虏,地点应该在辽东,怎么会在“姑苏”呢?脂批在“姑苏”侧注:“是金陵。”《红楼梦》中的“金陵”,多有双关指后金皇陵之意,即指代辽东的后金。脂砚斋点睛之注,即暗将“葫芦庙”的用意点破了,文句也通了。又甄士隐宴请贾雨村,贾雨村对月寓怀,口占一绝:“时逢三五便团圆,满把晴光护玉栏。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甄士隐“乃亲斟一斗为贺”。脂砚斋批:“这个‘斗’字莫作升斗之斗看。”脂意“斗”字要作战斗之“斗”释。此诗是帝王口吻,脂批:“奸雄心事,不觉露出!”这“斗”字点出葫芦庙火即将点燃。注得极其精妙且不失含蓄。又批注秦钟之父秦业之名:“妙名。业者,孽也,盖云情因孽而生也。”“孽”字点出作者取其名蕴意,是解读秦钟之钥。余如“吴新登”释“无星戥也”;“戴良”,释“大量”等皆正释。“秦可卿淫丧天香楼”,批云:“作者用史笔也。”对如何阅读《红楼梦》一书,在“风月宝鉴”中,脂批道:“观者记之,不要看这书正面,方是会看。”点出书之反面隐藏“真事”。显者晦之,是将书中犯禁之处加以瞒蔽。书上写贾雨村籍贯“胡州”(程甲本程乙本妄改成湖州),意即胡人之州,脂批却注:“胡诌也。”“葫芦庙”,脂批“糊涂也”。“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 陈景河考释即是满族之祖“长白山”“勿吉”和“清根”的代称和谐音(《“大荒山”新考与“灵石”的象征和隐喻》),而脂砚斋却将此注释为“荒唐”“无稽”“情根”。这些弯解并非是脂砚斋不知含义,正是知晓蕴意而故作歧解,怕被识破“真事、真意”,以此使《红楼梦》免于遭难。脂批的目的在于既帮助解读书并又维护书。脂批的方法是用隐批,与作者隐写书的方法相同,在严酷“文字狱”的环境下,只能采用高明策略的手法。
 
2、辨析脂批中提到的作者问题
 
了解脂砚斋等人与作者和书的关系后,不难辨明真相。
 
(1)脂批提示曹雪芹即是作者之言是不可信的。脂砚斋等如此之人,怎可能将原书隐去的作者姓名揭穿出来呢?脂批不可能去做有悖于作书人之事,不存在点破作者的理由,也不可能将真事真意披露,而事实上书中的真事真意确实未有点破,反而到处受到掩饰维护。
 
(2)全书脂批中言及“作者”的不只有曹雪芹。脂批中提到的作者除称“曹雪芹”“雪芹”“芹溪”之名外,尚有称“作者”的。言曹雪芹的在全书中不足十条,而称“作者”的则达百余条。更有称石头(或石兄)为作者的。第一回,因有个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忽从这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经过,忽见一大块石上字迹分明,编述历历。空空道人乃从头一看,原来就是“无材补天,幻形入世”,甲戌侧批(戚序、蒙府、甲辰夹批):“八字便是作者一生惭恨。”第三回黛玉进京,王夫人叫凤姐给黛玉做衣裳,凤姐立刻应道:“这倒是我先料着了,知道妹妹不过这两日到的,我已预备下了。”脂批:“余知此缎阿凤并未拿出,此借王夫人之语机变欺人处耳。若信彼果拿出预备,不独被阿凤瞒过,亦且被石头瞒过了。”第十九回宝玉过宁府看戏,脂批:“阅至此则有如耳内喧哗、目中离乱,后文至隔墙闻《袅晴丝》数曲,则有如魂随笛转、魄逐歌销。形容一事,一事毕肖,石头是第一能手矣。”第二十一回袭人谏宝玉,一夜袭人和衣睡在衾上,脂批:“真好石头记得真,真好述者述得不错,真好批者批得出。”第二十回宝玉劝黛玉哭啼,“不料自己未张口”,庚辰侧批:“石头惯用如此笔仗。”第二十七回黛玉葬花,庚辰眉批:“开生面,立新场,是书不止《红楼梦》一回,惟是回更生更新,且读去非阿颦无是佳吟,非石兄断无是章法行文,愧杀古今小说家也。畸笏。”这些脂批都称石头为作者。石头在书中即是“补天石”,又是“通灵玉”,也有指贾宝玉。书中还有将石头与作者并称的。第五回演《红楼梦曲》,书上写“若非個中人,不知其中之妙”。脂批道:“不知谁是个中人。宝玉即个中人乎?然则石头亦个中人乎?作者亦系个中人乎?观者亦个中人乎?”第二十回宝玉向黛玉解释与宝钗关系,脂批:“万不可记此二句不解,错谤宝、林及石头、作者等人。”似乎石头与作者为二人。脂批自己如此对作者的多种、含混、如此不统一,其中也承认作者是石头之说,怎么能只信作者就是曹雪芹一说呢?若脂批所说开篇楔子等为曹雪芹所撰为真,那也只是说明部分内容为曹雪芹所撰,若全书皆为曹雪芹所撰,还需托石头为原创而定自己为增删么?曹雪芹只是修订者应是可信合理的。
 
(3)《风月宝鉴》之说。书中在孔梅溪题书名为《风月宝鉴》处,脂批(甲戌眉批、甲辰夹批):“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此被曹学派当作《红楼梦》是曹雪芹所著的有力证据。理由是《红楼梦》其中书名之一被题为《风月宝鉴》,而《风月宝鉴》是曹雪芹所著,《红楼梦》即是在《风月宝鉴》的基础上修编的。《风月宝鉴》是一部怎样的书,无任何记载,不得而知。若将《风月宝鉴》视作等同于《红楼梦》或是原创,那原作者自然无疑即是曹雪芹了。但书中明确写“石头”是原作,而曹雪芹只是增删,显然两说是矛盾的,若信脂批的说法,石头等于曹雪芹是说不通的,况且曹雪芹增删自己的作品,哪有将原创附于他人之理。
 
脂批作为作者同伙,尽管悉知真情,但批语则是真假虚实间杂,辨别对待是读懂《红楼梦》的关键所在。
 
无论曹雪芹是增删者还是书作者,其名字都是假的。石头无名无姓自然是假名,脂砚斋、畸笏叟、棠村、松斋等人也皆是假名,其余“空空道人”“吴玉峰”“孔梅溪”也全是假名,就连“悼红轩”显然也是假托。清代百余年以及民国后考证派近百年的寻找,居然连影子都未找到。既然其他所有人都是假名,那么曹雪芹又岂会是真名?若曹雪芹是真名,其他人还需用假名么?找到曹雪芹,其他人不全都显露出来了么?这显而易见的道理,作者和脂批者难道不知么?脂批者会将作者真名托出么?倘若如此,岂不是将连同自己在内的所有批书题名人全都不打自招了么?不是将《红楼梦》的隐写“真事”全都暴露了么?在“文字狱”大盛的清康雍乾朝,不用说写书者、批书者,即使是写序、刊刻者等都会被操斩,连地方官员也难逃株连。脂批托出作者,岂不是自投罗网么?所以,曹雪芹决不可能是真名可明,更非是曹家雪芹了。用假名与隐写真事同,都是为了避免当时严酷的“文字狱”。若《红楼梦》真如玉麟指出是反满之书,或王梦阮所说是写顺治故事与蔡元培点破是“吊明揭清”之书,为人看破道出,将会掀起何等的文字大狱?写书人、增删人、批书人用假名,是自然而然、情理之中、无可置疑的。
 
那么,脂砚斋、畸笏叟为何要将曹雪芹说作不是增删者而是全书的创作者呢?
 
当了解脂砚斋们与作者和书的关系以及所批目的后,可以推断:脂批将《红楼梦》原作者归于曹雪芹,是因为书上所写原作者是石头,而曹雪芹只是增删者,那么世人会追问作者石头究竟是谁,既称“非伤时骂世”之书,为何不敢立作者呢?石头非人非名,将书作者头衔冠于曹雪芹,可以弥补书上所署作者存在的疑问,以此来保护真正的作者。若作者即是曹雪芹,脂砚斋直接删去石头之名,改成曹雪芹所著何等省事,也无需花那么多口舌来暗示书为曹雪芹所著,但这是篡改和抹杀作品的作者成果,脂砚斋等深知此万万不能为之,只有在批中作些手脚来迷惑。其手法与批注书同。
 
综上考证派《红楼梦》作者是曹寅家曹雪芹的外证、内证,外证中敦敏、敦诚兄弟以及张宜泉认识曹雪芹的都没有提到与《红楼梦》相关的任何信息,而提到《红楼梦》的明义、袁枚、永忠等则却一个都不认识曹雪芹。敦氏、张宜泉未记载《红楼梦》信息,是因其所认识的曹雪芹与《红楼梦》根本没有关系;明义、袁枚、永忠等所说《红楼梦》作者,是因将敦氏之友曹雪芹与《红楼梦》中的曹雪芹误作同一人了。曹家雪芹是作者的证据没有一条是铁的,都是经不住推敲的,都是不能证明的。相反,大量的证据可证明《红楼梦》不是曹寅家曹雪芹所撰的。
 
三、曹家雪芹非《红楼梦》作者的其他证据
 
(一)曹氏宗谱未有记载
 
敦氏兄弟和张宜泉所认识和记载的曹雪芹,考证派搜遍《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五庆堂曹氏宗谱》等档案史料,发现曹寅只有二子:曹颙、曹頫(过继)。曹頫有一子,名天佑,居然未找到曹雪芹、曹霑、芹溪、芹圃的任何记载。《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为雍正十三年敕修,曹雪芹出生至晚观点此时已生,因此不得不怀疑敦氏所说的其“先祖寅织造之任”的记载是否正确。
 
(二)与书中所说不符
 
书中“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 又云“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中“曾历过”“半世亲睹亲闻”明确写自己是经历过从繁华到衰败之事之人,而据考证派考证,曹家雪芹怎么也不可能自身经历过,两者根本粘不上。第三回黛玉进京,王夫人对其说:“我不放心的最是一件:我有一个孽根祸胎,……”甲戌侧批:“四字是血泪盈面,不得已无奈何而下。四字是作者痛哭。”曹家雍正六年被抄家,败落在曹頫手里,其时曹雪芹充其量只是一个几岁小孩,挨得上被写为“孽根祸胎”么?第五回宝玉梦游太虚幻境,警幻仙子云“新填《红楼梦》仙曲十二支”,甲戌侧批(戚序、蒙府夹批):“点题。盖作者自云所历不过红楼一梦耳。”作者所历红楼故事,岂能是曹寅之孙曹雪芹?
 
(三)书中有缺未补
 
甲戌(乾隆十九年,按考证派观点)本脂砚斋已再评,《红楼梦》此前已成书。到曹寅家曹雪芹乾隆二十八年(一说二十九年)去世,还有十余年,书中若缺“中秋诗”“谜语”,曹雪芹怎会不补?又庚辰本等言后三十回“被借阅者迷失”,曹雪芹难道不会重新补写?答案只能是此时作者已过世,脂批载“书未成,芹泪尽而逝”。书上之曹雪芹非敦氏所言之曹雪芹可明。
 
(四)未避家讳
 
避家讳是中国文化中礼仪的一部分,由来已久。对父祖的名号要避讳,用改字、缺笔等来回避。清代避家讳仍旧。阎若琚《潜邱札记》卷六《与戴唐器书》:“《明文授读》必不出黄先生手,果出黄先生手,敢直标其父名曰‘黄尊素’乎?”阎氏提出了避家讳的问题。事实上,《明文授读》为黄宗羲为其子黄百家就读,从《明文海》中挑选的选文。在黄宗羲身后,黄百家和黄门弟子张锡琨一起将选文整理增益与刊刻,中“尊素”二字缺笔避讳,而在黄宗羲《明文海》中,“黄尊素”之名的确避家讳而题“黄忠端”。《红楼梦》己卯本中“祥”“晓”字缺笔,经吴恩裕、冯其庸考证,此抄本当出自怡亲王府,中避怡亲王名弘晓和其父允祥讳。《红楼梦》中第二回就写到避家讳事。林黛玉对其母贾敏“凡书中有‘敏’字,皆念作‘密’字,每每如是;写字遇着‘敏’字,又减一二笔”。若《红楼梦》作者是曹家雪芹,书中能不避其祖曹寅之名么?人们另指出其曾祖名曹玺,书中有“焚符破玺,而民朴鄙”,也未避讳。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奉宽已提出质疑:“雪芹既为‘曹楝亭之孙’,楝亭名寅,号‘雪樵’,而孙号‘雪芹’,士大夫家岂能出此?疑雪芹或非楝亭之后。”(《<兰墅文存>与<石头记>》)此点也足以说明《红楼梦》非曹家子孙所著。
 
(五)书名的证明
 
若作者是曹雪芹,本书书名不应是《红楼梦》《石头记》,而应称《金陵十二钗》,此是曹雪芹所定书名。自书乾隆间传播以来,未有以《金陵十二钗》作书名的,曹雪芹也未改原书《红楼梦》或《石头记》书名,说明原作者非曹雪芹。
 
(六)《红楼梦》非乾隆年间作品
 
甲戌本的甲戌时间是乾隆十九年,己卯本的己卯是乾隆二十四年,庚辰本的庚辰是乾隆二十五年,余类推。脂批有壬午、甲申、丁亥等,也分别被视为乾隆二十七年、二十九年、三十二年。
 
这些都是建立在曹家雪芹的基础上的,撇开曹家的思维,重新审视,甲戌、己卯等则不见得就是乾隆间的干支了。 
 
1、版本避讳证据。甲戌本正文、脂批中“玄”、“丘”、“弘”、“琰”、“宁”均不避。庚辰本、蒙府本有避有不避。
                  
二仙笑道:“此乃玄机不可预泄者。到那时不要忘了我二人,便可跳出火坑矣。”(一回)
因笑道:“玄机不可预泄,但适云”蠢物“,不知为何,或可一见否?”(一回)
 
二处“玄”字甲戌、庚辰不避,己卯缺末笔,蒙府改“元”字。
 
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二回)
 
甲戌不避,己卯、庚辰缺末笔,蒙府改“元”。
 
原来这一个名唤贾蔷,亦系宁府中之正派玄孙……(九回)
 
庚辰不避,蒙府避。
 
(己卯、庚辰、戚序、蒙府)脂批:仍归于葫芦一梦之太虚玄境。(十七回)
 
庚辰避,蒙府不避。
 
这是五年前我在玄墓蟠香寺住着,收的梅花上的雪……(四十一回)
 
庚辰、蒙府不避,甲辰避、列藏避。
 
只得忙卸了妆饰,命人先到玄真观将所有的道士都锁了起来,等大爷来家审问。(六十三回)
便向媳妇回说:“系玄教中吞金服砂,烧胀而没。”(六十三回)
贾敬因年迈多疾,常养静于都城之外玄真观。(六十三回)
 
三处庚辰、蒙府避。
 
黛玉笑道:“这倒不是道家玄术……”
 
庚辰、蒙府皆不避。
 
因司棋是王善保的外孙女儿,凤姐倒要看看王家的可藏私不藏,……(庚辰)夹批:玄妙奇诡,出人意外。(七十四回)
 
庚辰不避。
 
便问道:“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们都有呢?”(甲戌、蒙府)夹批:在黛玉心中,不知有何丘壑。(七回)
 
甲戌、蒙本不避,戚序避邱。
 
(甲戌、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夹批:越觉得云烟渺茫之中,无限丘壑在焉。(十五回)
 
甲戌、己卯、庚辰、蒙府未避,戚序避邱。
 
(庚辰)侧批:非呆兄行不出此等戏弄,但作者有多少丘壑在胸中,写来酷肖。(二十六回)
 
庚辰不避。
 
宝钗道:“实在这方悟彻。当日南宗六祖惠能,初寻师至韶州,闻五祖弘忍在黄梅,他便充役火头僧。(二十二回)
 
蒙府不避,庚辰、戚序避。
 
湘云便说:“……还要一句时宪书上的话。”(六十二回)
 
康熙前称“时宪历”,乾隆避讳改“历”为“书”。己卯、庚辰、蒙府皆避。
 
清代避讳制度,顺治不避,康熙前期宽松不避现象屡见,后期渐严。“雍乾之世,避讳至严”(陈垣《史讳举例·第八十二 清讳例》)。雍正除避帝讳外,又避圣讳“丘”为“邱”等。“凡遇姓氏俱加偏旁为邱”,“除四书五经外,凡遇此字,并用邱字,地名亦不必改易,但加偏旁读作期音。”(雍正三年《世宗宪皇帝圣训》)。至乾隆,在编《四库全书》期间进行的全国禁毁书运动中,避讳登峰造极。《字贯》案因列庙讳、御讳(已缺笔避),被斩,子孙斩监侯,女眷为奴,江西巡抚海成等官也被牵连斩监侯与撤职。避讳已成人们战战兢兢之事,稍有不慎,则会带来家破人亡。
 
《红楼梦》抄本中有避有不避御讳、圣讳现象,说明抄胥在照抄的抄录过程中对避讳字有遗漏,此种现象只能是底本未避讳在抄录时忽略了,而不会是相反的底本避讳而抄写时反纠正了。此可证明《红楼梦》不是乾隆时作品,而是康熙间作品。甲戌本是存世《红楼梦》中最早之本,版心下有“脂砚斋”堂号,为别本所无,第一卷前有凡例等四百余字较别本多,脂批繁多,不少为别本所无。卷一记有“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书中脂批基本以侧批、眉批为主,少量原文下双行夹批,与“再评”相符。脂批时间跨度从甲戌之前至辛卯,跨度达十八年之久。甲戌本是一过录本,脂批出自一人笔迹,按考证派说法当抄于乾隆三十六年(辛卯)之后。然甲戌本原书及脂批的“玄”“丘”“弘”字全部不避清讳,若《红楼梦》为乾隆中的作品和抄于乾隆中期后,是断然不可思议的!此现象考证派无法作出合理解释,是其死结。有人猜测甲戌本是民国后的抄本,以此解释为何没避清讳之原因。虽有失偏颇,然符合避讳理论。当认清《红楼梦》是康熙间的作品,不避讳现象自然就好理解了。有人会问:康熙间作品也应避“玄”字呀?其实康熙间有很多刻本、抄本是不避“玄”字的,一是顺治没求避。二是康熙时避讳还不太严,时南明刚刚覆灭,三藩乱继,社会甫定,朝廷也未明确下禁令。还有一原因是明朝虽已易鼎,社会尚有大量明朝遗老,他们或出家为僧,或隐居田野,不作贰臣,清廷屡征不起,心中仍奉明朝为正朔,对清朝只署干支,不落年号,对清讳也同样不会避。《红楼梦》书隐年代,批署干支,正是当时的社会特征。
 
2、庚辰本上时间证据。《红楼梦》书未留下年号,脂批仅有干支,留下了谜团。幸好在庚辰本中留下了一个明确的时间信息“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这句话太重要了。《红楼梦》书隐去时间,脂批也只留下干支纪年,而此却有明确具体年号。从此中可以析出《红楼梦》的成书时间。
 
先来看“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文字的可靠性。是否为后人所加?此文在庚辰本第七十五回前页(见下图),另有脂批一条“缺中秋诗,俟雪芹”。从字体看,与正文笔迹同出一手,说明非后人所加。
 

 
再看这条文字的意思。这条时间是否与脂批有关?答案应是否定的。其一,这条不是批书内容。其二,脂砚斋、畸笏叟等全部批语所署时间的只是干支,而无朝代年号,有朝代年号则与书隐去时间相违背。其三,在众多脂批中未有乾隆二十一年丙子年的脂批。因此,“乾隆二十一年五月初七日对清”句应是抄写者所加的时间。既然是抄写时间,那么这个乾隆二十一年抄的时间怎么会出现在乾隆二十五年的庚辰本上呢?脂砚斋进行四评时怎么可能去保留以前的抄录时间呢?此岂不是荒谬的现象?合理的解释是:此庚辰应是康熙三十九年的庚辰。
 
《红楼梦》是否写的是自传和曹家
 
当辨明《红楼梦》书中曹雪芹不是曹寅家雪芹,曹家的“自叙传”结论也就不攻自破了。但不妨看一看“自叙传”的证据。对胡适的“自叙传”,有两种解读,一种是史学的个人传记,属于实录性质,另一种是以自己为素材的文学小说,属于文艺性质。胡适并未说清,而是将曹雪芹与书中甄贾宝玉等同起来,周汝昌也持此观点,以“贾曹互证”。在众人的责难下,他们都作了纠正,承认是自传性质的小说。就以小说“自叙传”言,来看证据能否说明写的是曹家故事。胡适在《红楼梦考证》中列了五条:
 
第一、二条据书上称是“隐去真事”的写自身经历书,故是作者“自叙传”。
 
第三条: 曹寅做了二十年江宁织造,恰巧当了四次接驾的差。这不是很可靠的证据吗?
 
此条康熙南巡考证胡适得自顾颉刚,在早年王梦阮、沈瓶庵《红楼梦索隐》中已有言及:“此作者自言也。圣祖二次南巡,即驻跸雪芹之父曹寅盐院署中。雪芹以童年召对,故有此笔。”“圣祖南巡四次,此言接驾四次,特明为乾隆时事。”南巡何以即是康熙南巡?四次接驾何以即是曹寅?这前提是按曹雪芹来套的,就按此思路来分析:接驾的不光是江南甄家接过四次,还有江南王家一次、贾家一次。这里写贾家与甄家分明是两家。此时间是“二三十年”前事。康熙最后一次南巡是四十六年,推算现贾家(无论是在北京还是南京)接驾皇妃的时间应该在雍正六年以后到乾隆初年。若以曹家是贾家论,曹家有这回事么?此时的曹家已破败潦倒,哪来“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呢?让考证派引以为豪的是其观点建立在对史料科学的考证上,既然肯定甄家四次接驾也是曹家,那么也必须证实曹家二三十年后还有一次轰轰烈烈的元妃省亲事,还有王家、贾家的曾各一次接驾,否则甄家四次接驾是曹家的论断与《红楼梦》中所写是不能相符的,不是一码子事,其说也即不能成立。事实上,书中的甄家根本不是贾家,胡适也未读懂省亲写的是什么,只是乱比附。
 
第四条:织造是内务府的一个差事,故不算做官,故《氏族通谱》上只称曹寅为通政使,称曹頫为员外郎。但《红楼梦》里的贾政,也是次子,也是先不袭爵,也是员外郎。这三层都与曹頫相合,故我们可以认贾政即是曹頫:因此,贾宝玉即是曹雪芹,即是曹頫之子。
 
蔡元培对此已有反驳:“胡先生以贾政为员外郎,适与员外郎曹頫相应,谓贾政即影曹頫。然《石头记》第三十七回,有贾政任学差之说,第七十一回,有‘贾政回京复命,因是学差,故不敢先到家中’云云,曹頫故未闻曾放学差也。”(《<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对于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榷》)蔡氏所驳甚是。另贾政还当过主事职务。胡适回避不答。
 
第五条:最重要的证据自然是曹雪芹自己的历史和他家的历史。……(1)他是做过繁华旧梦的人。(2)他有美术和文学的天才,能做诗,能绘画。(3)他晚年的境况非常平穷潦倒。
 
书上说写的是“亲自经历的一段陈迹故事”,曹家雪芹不可能经历这段繁华的红楼故事已为考证派自己所证实,胡适将其改成“做过繁华旧梦的人”,如此相违之事也能作据?符合第(2)(3)条之人何止千百,何况宝玉是最后出家当和尚,与曹家雪芹根本不符。可笑的是,考证派硬编出故事将宝玉还俗再娶,以与曹家雪芹记载合辙。
 
1961年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  中又指出一条证据材料:
 
此本有一处注语最可证明曹雪芹是无疑的《红楼梦》作者。第五十二回末页写秦雯补裘完时,“听自鸣钟已敲了四下”。下有双行小注云:按四下乃寅正初刻。寅此样[写]法,避讳也。雪芹是曹寅的孙子,所以避讳“寅”字。
 
这条被胡适作为“无疑”的证据,潘重规等人已指出,第十回“寅卯间必然自汗”,第十四回“至寅正,平儿便请起來梳洗”,第二十六回中“原来是‘唐寅’两个字”,第六十九回“明日寅时入殓大吉”,书中都有“寅”字出现,足见并非真避家讳“寅”字。正反证作者非曹寅家曹雪芹。
 
胡适的考证实在是片面粗疏,破绽百出,毫无说服力。其找材料只取对自己有用的而不及其余,也不顾材料是否真实可靠,也不论能否与书契合。胡适曹雪芹的“自叙传”的结论是缺乏合理证据的简单推断。
 
曹学派有将胡氏观点修正为:曹雪芹的《红楼梦》是以他自己的家庭历史、舅祖李煦家的家庭历史以及他本人的身世经历为主要创作素材的,因此《红楼梦》里,就隐含着曹、李两家的家庭史迹。(冯其庸、李广柏《红楼梦概论》)
 
对“家庭历史”举了祖上曹锡远、曹振彦投降后金与明朝作战,历有战功,与书中焦大醉骂相联系,得出“《红楼梦》里确实隐含了曹家上世以军功起家的事实”。如此也可作证,实在牵强莫过。焦大醉骂是因派他夜送秦钟事,骂的核心内容是“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且是骂给凤姐、贾蓉听的。曹家有那么大军功的话,史书应该有载,且一个包衣,竟敢公开骂贾珍等,即使吃了豹子胆,谅他也不敢。李煦是曹寅妹夫,任苏州织造,也接待过康熙南巡,又曾任宁波知府,“这是向外商开放的口岸”,故凤姐说的“那时我爷爷单管各国进贡朝贺的事,凡有外国人来,都是我家养活。粤、民、滇、浙所有的洋船货物都是我们家的”。称“王熙凤的这段话,实际就是以李家父子的事实为素材的”。李煦竟成凤姐的爷爷,以此牵扯来圆说故事,也属曹学说无可奈何之举了。又例曹、李家有过戏班子与贾府同。天下家有戏班子的,何曾只有曹、李家,贾府有庵庙,曹、李家可有?
 
周汝昌“一生为芹忙”,将曹学考证发挥到极致,无出其右者,非胡适的考证能望其项背。然用力虽勤,但结论实难首肯。1953年《红楼梦新证》初版,周氏承胡适观点全面将曹家世谱与贾府一一互证,诸如“(曹)尔正相当于宁国公贾演”“曹尔玺是《红楼梦》里的荣国公贾源”“曹寅乃是贾代善”,等等。《通谱》上无有之人,也据《红楼梦》一一补出。如曹雪芹有一兄二弟;曹天佑不仅有儿子,还有孙子。贾政对应曹頫,贾政有长女元春入选妃子,也给曹頫加上有长女。尽管人们指出《清史稿》里无姓曹的妃子,贾家谱牒和已有文档上均无此记,周氏也举不出任何资料,但仍坚信曹雪芹有此元妃姐姐。因曹頫是过继给曹寅的,居然将书中贾母所生儿子贾政考证成是过继的,贾赦也不是其儿子。诸如此类,随意比附,即使曹学派也难以看得下去。1976年修订版和1998年再 修订版中,周汝昌将“人物考”中“曹贾互证”世系表对应的贾府人员作了删除,然“自传说”的观点仍根深蒂固。贾政是过继、曹雪芹有一姐姐是妃子等观点仍然持有。大观园周氏初持南京随园说,后发现不对,复改为北京和珅府(现恭王府)。既认为讲的是南京曹家兴盛故事,怎么家中园子却跑到北方别家去了?如何能说得通!
 
考证派无论是“自叙传”还是曹家说,都只有零星生拉硬扯的比附而缺乏曹家与书情节整体的对照,此乃是曹学观的局限,因而也是缺乏说服力的。
 
《红楼梦》故事时间上是在“天塌”、“地陷”的“末世”,象征着改朝换代。贾雨村补缺是“金陵应天府”(第三回),后称“江宁府江宁县贾蓉”(十三回),应天府是明朝的南京,顺治二年多铎灭弘光政权后改为江宁府,书中已明告此天崩地坼的末世是明末清初背景。地点上曹寅是在南京,而《红楼梦》故事发生在北京。金玉缘、木石盟的故事从黛玉进京始,地点也是书上明确交代的。故事上,《红楼梦》写的是在京城的王族家事,荣、宁二府是八王之二,而曹家只是一个江宁、苏州织造而已。大观园三里半大,中有湖有山有田有庙有观,更有玉石牌坊,“上面龙蟠螭护”,岂曹家能与之比肩?清代除皇帝、皇后、太子只能用秋黄色,《大清律例》卷十七:“黄色、秋香色、五爪龙缎团补服及四爪暗蟒之四团补、八团补缎纱,官民不许穿用。”贾府用的、宝玉穿的有“秋香色”,岂曹家能用?贾府人(包括丫鬟)生病全是御医上门,曹家何来?秦可卿葬礼盛大隆重,王府公卿全然出场,有同国葬,曹家媳妇怎能享其宏礼?东北乌庄头每年向贾府进贡野味山珍家禽海鲜数千两银子货物,曹家安有此享。曹家雪芹到北京,已破败凋敝,而贾府则正“烈火烹油,鲜花着锦”。贾府人物与曹家可谓风马牛全然不搭,书中故事与曹家更无丁点相关。书中思想是反“禄蠹”为官的,曹家则是世代求官的。作者借焦大、柳湘莲之口,将贾府之人骂尽,曹寅家何以竟出如此不孝子孙?《红楼梦》能是曹家子孙所写与写曹家事么?综上视之,也足以说明《红楼梦》非曹寅家雪芹所撰。
 
小说批评派将曹家“自叙传”视同索隐派,否认存在什么隐藏本事,只将其视作一部文学小说来研究。要知道,文学批评需以读懂作品为前提。《红楼梦》是不同《水浒传》、《三国演义》等小说,而作者开篇明告本书是一部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隐写的小说,怎能置之不顾,视若玄虚呢?怎么能当作者的废话呢?《红楼梦》究竟写的是什么故事尚不明了,对主题之把握、人物之臧否、艺术之评判,怎么能准确评论呢?只能见仁见智,众说歧出,三十多种主题说各执一端,有如盲人摸象。
 
考证派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考证派曹学荒谬理论之所以博得众人赞同的原因之一是其使用的研究方法是“科学”的。其方法究竟是否科学正确,按理说科学的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应该是正确的,但是考证派非但没有解开《红楼梦》之谜,甚至得出错误的的结论,足以说明其方法是有问题的,需要对考证派研究思路和方法加以分析研究。
 
胡适《红楼梦考证》中说:《红楼梦》的考证是不容易做的,一来因为材料太少,二来因为向来研究这部书的人都走错了道路。他们怎样走错了道路呢?他们不去搜求那些可以考定《红楼梦》的著者、时代、版本等等的材料,却去收罗许多不相干的零碎史事来附会《红楼梦》里的情节。他们并不曾做《红楼梦》的考证,其实只做了许多《红楼梦》的附会!……
 
其实做《红楼梦》的考证,尽可以不用那种附会的法子。我们只须根据可靠的版本与可靠的材料,考定这书的作者究竟是谁,著者的事迹家世,著述的时代,这书曾有何种不同的本子,这些本子的来历如何,这些问题乃是《红楼梦》考证的正当范围。……
 
我觉得我们做《红楼梦》的考证,只能在这两个问题上着手;只能运用我们力所能搜集的材料,参考互证,然后抽出一些比较的最近情理的结论。这是考证学的方法。……打破从前种种穿凿附会的“红学”,创造科学方法的《红楼梦》研究!
 
这里,胡适将索隐派传统的文学表现方法斥成是“附会”“猜笨谜”,而将自己考证的方法诩为才是“科学方法”。在思路上,胡适是通过对作者的考证从而得出《红楼梦》所隐真事,而嘲讽从作品研究者走错了路。固然,《红楼梦》的研究需要对作者的研究,但绝不能以作者研究来抛开对作品的研究,更不能替代对作品的研究,其职能是辅助对作品的研究,只是研究中的一个分支,当以研究作品为主。研究罗贯中不等于研究《三国演义》,研究施耐庵不等于研究《水浒传》,研究吴承恩不等于研究《西游记》,而研究曹雪芹则更不等于研究《红楼梦》。哪个作者研究能代替作品研究呢?蔡元培向胡适指出这点:“惟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胡适置之不理,固持己见。胡适并非不懂此理,只是其“自叙传”的结论并非从作品上得出,而是得自作者的推断。要维持自己的结论,自然也全然不顾了。其模式是:《红楼梦》是作者自叙传——《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故《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这模式逻辑上没错,从作者来研究也未尝不可,但问题是,以作者推出来的结论必须能与作品相印证才能成立。这正是胡适理论的问题所在。不说全面,就连起码的印证也没能做到,仅从书中找出“南巡”、“员外郎”、“抄过家”一鳞半爪来比附,大观园比作随园也是剿说,未作考证是否当真。周汝昌全面将曹家与贾府一一对应考证,可谓空前绝后,最后是失败告终。曹家“自叙传”没有能从作品来印证,因此结论是不能成立的。不能证明的结论,说明其前提判断存在问题。不光作者曹家雪芹是否是书上所说的曹雪芹搞错了,并且《红楼梦》是“自叙传”的判断也是错的,写“亲身经历”的,并不等于就是自传。胡适大小前提都是错的,结论自然是错的。胡适考证派的思路未能解开《红楼梦》之谜,而且背离了索隐派研究作品的正道,将红学引向了只考证作者的歧路。在方法上,胡适采用的是据史料的实证方法,认为这才是“科学”的研究《红楼梦》方法。这“科学”方法,今日仍有相当人以此奉为圭臬或法宝。据史料考证方法适用于实录的史学传记,而对于创作的文学小说则怎么能够适用呢?此法可用于《红楼梦》作者考证,却怎么能拿此去用于《红楼梦》这一文学作品呢?考证派无法用此去考证作品,自然也只能将作品内容排斥在《红楼梦》研究范围之外了。考证派除了考证发现一个同名的曹雪芹外,其余吴玉峰、孔梅溪、棠村、脂砚斋、畸笏叟等虚化的人名则一个也无从用此法去考证,完全陷入了推断猜谜。书中故事人物更是创作的,如何能用“真实的材料”去考证呢?再说,对于前人记载的东西,需要鉴别真伪对错,不能都作为客观真实的材料依据。胡适的考证方法已将《红楼梦》作品的研究置于死地。执此“科学”方法,《红楼梦》之谜将永无解开之日。这就是今百年来胡适考证派研究红学造成的结局。考证派非但自己走进了歧途绝境,还扼杀了索隐派应有的研究方法。《红楼梦》用什么方法来写的,还需用什么方法来解。《红楼梦》是用隐去的方式来写的,故还得用索隐的方法来解。被胡适讥嘲的索隐派的研究方法,用的是传统文学的象征、比拟、戏剧表现等和汉语言谐音、多义、拆字等方法,也有考证的方法。王梦阮提出“世祖与董鄂妃”说,考证了吴梅村诗、弘望《目下旧见》、张公亮《小宛传》等史料;贾瑞《风月宝鉴》引证了洪承畴松山之败投降史料,其余还有大量史料,远较胡适要多得多,这些却不为胡适见。这些方法也正是据脂批揭示的方法。诸如英莲(应怜)、冯渊(逢冤)、娇杏(侥幸)、吴新登(无星戥)、戴良(大量)等谐音法,“自从两地生孤木”“一从二令三人木”拆字法,正是作者所用的方法。作者因隐写,自然设置了大量的谜,猜谜何错之有?《红楼梦》以传统文学艺术方式来写,索隐派以传统方式来解,又有何辜?时至今日,一提索隐派,曹学派即蔑之为“死灰复燃”、“沉渣泛起”,以此来掩盖自己的伪学。正如《红楼梦》所言“假作真时真亦假”!
 
结论
 
考证派曹学理论是建立在发现同名曹雪芹之上的,曹家“自叙传”也是由此得出的。其将《红楼梦》书上所言“增删”者曹雪芹与敦氏兄弟和张宜泉所识曹雪芹当作同一人是根本牵强立不住脚的,只是姓名相同而已,而书上的曹雪芹则是虚名;明义、永忠等说是只是据传闻加臆测,本身即是错误的;脂砚斋之说是故意在摆迷魂阵而隐藏真正的作者;所言故事时间、地点、内容与曹寅家事毫不相干;书也非写于乾隆年间,而是成于康熙年间。因此,考证派曹学从作者到故事都不成立,是彻头彻尾红学中的伪学。考证派所谓“科学”考证法只能用于作者和时代背景的考证,而不能用于作品的研究。其摒弃作品只考作者曹家的研究范围是将红学研究舍主干正道而引入旁支歧途,走入了一条死胡同,其不仅自己无法解开《红楼梦》之谜,还百般丑诋弯曲封杀索隐派正道的解谜,致使近百年来《红楼梦》之谜仍迷雾如故。呜呼!百年红学步入歧途自胡适始!作者写了一个“荒唐”的故事,考证派则考证出了一个荒唐的结论。作者写了《红楼梦》一部悲剧,现实中考证派又给《红楼梦》制造了一场悲剧。红学研究该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了,该去歧途而回归正道了。考证派曹学不倒,《红楼梦》之谜则难解。考证派曹学该退出红学舞台了!此乃迷津,速速回头!平心而论,考证派在版本等研究中的正确成果应予以肯定。借一句《红楼梦》书上之言,考证派曹学该“树倒猢狲散”了。    
                                       
作者单位:浙江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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