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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李伯谦:考古研究中的夏朝
寻找夏朝
1943年曾出版过《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名著的徐旭生先生1959年以逾70高龄进行的豫西夏墟调查和偃师二里头遗址试掘,可以看作是李济工作的继续,徐先生虽将二里头遗址推定为西亳,但由此却掀起了从考古学上探索夏文化的热潮,当时的科学院(后更名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和河南、山西省的文物考古部门纷纷派出考古队和人员在传为夏墟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发现了不少线索。1977年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河南登封告成镇召开王城岗遗址发掘现场会,王城岗、二里头、东下冯等考古队领队或代表围绕夏文化考古做了汇报,邹衡先生作了长篇发言,对夏文化展开了热烈讨论,当时,对何种遗存是夏文化形成四种不同认识:第一,二里头文化一、二期是夏文化,三、四期是商文化;第二,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和河南龙山文化是夏文化;第三,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是夏文化,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不是夏文化;第四,二里头文化一至三期是夏文化,四期是商文化。时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夏鼐先生与会并作了总结讲话,关于夏文化问题,他认为:“首先应假定我们探讨过的夏王朝是历史上存在过的,不像有些疑古派认为可能没有夏王朝。其次这个夏文化有它一定的特点,夏文化应该是指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有人以为仰韶文化也是夏民族的文化,纵使能证明仰韶文化是夏王朝祖先的文化,那只能算是‘先夏文化’,不能算是夏文化。夏王朝时代其他民族的文化也不能称为夏文化,不仅内蒙古、新疆等边区夏王朝时代少数民族的文化不能称为夏文化,如果商民族、周民族在夏王朝时代与夏民族不是一个民族,那也只能称‘先商文化’、‘先周文化’,而不能称为夏文化。”上述观点他认为“都有说不通的地方”,至于邹衡提出的“郑州商城亳都说”,他说“可以继续研究”,亦未表态。这次会议,是继1959年徐旭生豫西夏墟调查之后夏代考古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有人誉为国内第一次夏文化讨论会。
夏商周断代工程的基本工作
二里头文化分为四期。一期两个测年数据,拟合后为公元前1880—1640年;二期9个数据,拟合后为公元前1740—1590年;三期3个数据,拟合后为公元前1610—1555年;四期4个数据,拟合后为公元前1561—1521年。二里头文化基本落在公元前1880—1521年359年范围之内,不足根据有关文献记载推定的自禹至桀包括“羿、浞‘代夏’的‘无王’阶段”471年之数。二里头文化一期碳14测年数据的中值为1760年,上距文献推定的夏之始年2071年尚有较大的差距,则二里头文化明显不包括最早期夏文化。
“工程”对“夏代基本年代框架的估定”提出:“关于夏文化年代的上限,学术界主要有二里头文化一期、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两种意见。新砦二期遗存的确认,已将二里头文化一期与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紧密衔接起来。以公元前1600年为商代始年上推471年,则夏代始年为公元前2071年,基本落在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第二段(公元前2132—前2030年)范围之内。”
一是确认了二里头文化是夏代中晚期的文化,夏代早期文化应在河南龙山文化晚期遗存中寻找;
新的进展
第五,社科院考古所山东队和蚌埠市博物馆合作发掘的龙山文化禹会村遗址,发现一组包括祭祀台基、祭祀坑、祭祀沟、圆圈遗迹和“工棚”式建筑在内的遗存,研究认为可能即是文献记载的“禹会诸侯于涂山”留下的遗迹。
一些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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