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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寿田:书法创作要融入个体生命与文化意识


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姜寿田:书法创作要融入个体生命与文化意识

 

姜寿田
中国书协学术委员会委员
《书法导报》副总编辑

著名学者黄惇曾言,不要轻言书法创作,即不要把随便的书写视为作品。这确为振聋发聩之语。道理很明白,就像作家不是拿起笔写下的文字就是文学作品,画家随手绘就的画是作品一样,书法家大多情形下写的字,一般而言也不能视作书法作品。顾名思义,作品是在创作状态下完成的创造性成果。它不是无意识,尤其不是无创作自觉意识的产物。严格的创作即使是古代名家,一生也难得留下几件。由此言之,书法创作是一种崇高严肃的艺术行为,它融入人文学术,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标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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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的学者认为,古代并没有书法创作的观念和意识,书法创作是现代才有的观念。如何界定古人的书法创作观念无疑是较为困难复杂的。在很大程度上,古人自然没有现代意义的书法创作观念,但这却并不意味着古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创作,书史上留传下来的那些书法杰作就说明了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说,古人是把书法融入到个体生命与文化意识之中,遇小物而通大道,将道与艺整合为一种张力结构。因而古人的书作,并不仅仅指向作品这一物本身,而是体现为从艺到人的整全。从这个意义上说,古人的书法创作观念,较之现代人一般理解的创作观念不是更具有形而上的崇高意味和人文关切吗?而由此重新审视当代书法创作观念,从文化本位来赋予书法创作以更高的意义和眷注,无疑正是当代书法创作应加以深刻反思的。

对于大多数书家来说,一般都难言进入书法史。书法进入当代也面临着各种冲击并在文化审美上遭遇困境,出现衰退。但是对于真正的书法家而言,选择书法就意味着选择了一种信仰和挑战。面对书法这个伟大传统,需怀揣敬畏崇仰之心才能够接近它。书法不是道,而是寄道于书法中。故“可以精神解领,未可以言语求觅也”(汪砢玉《墨花阁杂志》语)。(原标题为“书法创作要融入个体生命与文化意识”。)

供稿:2019《书法报》第2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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