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纪年款特点

历代纪年款特点


来源:中瓷网   文章作者:佚名  点击次数:


  标明陶瓷器制作年代的一种款识,在古代陶瓷款识中占有较大比例。一般说来,纪年款可分为3种:一、年款,即以帝王年号为纪年的款识.又称朝代款。如北宋“端拱二年”、明代“大明宣德年制”、清代“大清康熙年制”等。二、干支款,指用60年周而复始的天干配地支来标明器物具体年代的款识。这种款识多附在帝王年号之后。如“大明宣德癸丑年造”、“万历丁丑年造”等;也有直接用干支纪年的,如弘冶时的“壬子年造”、康熙时的“又辛丑年制”等。三、特殊年款,指只写某朝而不写具体年号的款识,如“大明年造”、“大清年制”等。历代纪年款中,以元,明,清时期釉下青花书写款所占比重最大,另有刻划款 ,模印款及釉上彩书写款等。纪年款外多加边饰、常见有双线圆圈、双装方框、单线圆圈、单线方框等,也有无边栏的。款字多书于器物外底中心、也有书于内底心、口沿下以及肩、腹、耳、柄、颈、足内沿等处的。字体以楷书最为多见,另有篆书、行草等。款字排列方式多为自上而下竖写或自右向左横排。纪年款以明、清两代景德镇官窑瓷器使用最多,但部分民窑器,尤其是景德镇民窑器上也经常使用。民窑款字体多显得粗率、不及官窑款字体规整。纪年款标明了器物制作的大致年代或具体年代,所以是古陶瓷年代鉴定中最重要的依据。

  秦、汉纪年款
  秦、汉陶瓷器尚无单独落纪年款的习惯.但有些铭文中的纪年内容,同样起到纪年款的作用。较重要的有以下几件。山东邹县邾国故城遗址出土的一件秦代陶量(现藏中国历史博物馆)上印有篆书秦诏文,文曰:“廿六年.皇帝尽并兼天下诸侯,黔首大安,立号为皇帝,乃诏丞相状绾,法度量则不一,歉疑之,皆明壹之。”所印诏文,四字一组竖写,缀连成篇,外有边框。从其书法风格上看,属于秦代小篆,字体方正,笔道圆润,章法和谐,布局合理。这段文字既是研究秦代统一全国度量衡和文字的重要佐证,也是研习秦篆书法可靠的典范。 广东省博物馆收藏一件汉新莽时的灰陶狗,腹一侧阴刻篆书“天凤六年何亚”铭,天凤为新莽年号、六年相当于公元19年。1988年湖南湘阴青竹寺汉代窑址堆积层的下层出土了东汉顺帝“汉安二年”(143年)纪年款的陶器残片,款字是刻划上的。另外,考古发掘工作中,常发现一种东汉时的镇墓陶瓶,上有朱书镇墓文,内容是为死者解除灾祸的文告,文字开头多记年、月、日。见有“永寿二年五月”(156年)、“熹平元年”(172年)、“初平四年十二月己卯”(193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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