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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来源于:中华书画网
郑伟|沈约、四声与平仄
六朝史籍经常提及沈约(441-513)诸人在识声律、辩音韵方面的才学。比如:
沈约像
除了“调四声谱”,《文镜》的“调声”、“诗章中用声法式”、“四声论”、“文二十八种病”诸篇都论及四声,其中尤以“四声论”最为详赡。当时与之有关的著作,除了沈约《四声》、张谏《四声韵林》、刘善经《四声指归》、夏侯咏《四声韵略》(皆据《隋书·经籍志》,沈、夏侯二氏书,其他著述分别引作《四声谱》、《韵略》)之外,还有周顒《四声切韵》、常景《四声赞》、王斌《四声论》(据《南史・陆厥传》,《文镜·四声论》引作《五格四声论》)等,今皆已亡佚不存。其他如阳休之《韵略》、李季节《音韵决疑》、吕静《韵集》,书名虽然没有冠以“四声”,但无疑也属同类,所以不但被《文镜》所引述,而且后来的陆法言《切韵》(601)也有提及。
陈寅恪像
其二,指声母的,比如神珙《辨五音法》说:“宫,舌居中。商,口开张。角,舌缩却。羽,撮口聚。徵,舌柱齿。与今字母多异。”敦煌出土的《守温韵学残卷》“辨宫商角徵羽例”、南宋《切韵指掌图》“辨五音例”,也将“宫商”指称声母。郑樵《通志・七音略》批评了南朝文士把“宫商”等同于四声的做法,指出“江左之儒,知纵有平上去入为四声,而不知横有宫、商、角、徵、羽、半徵、半商”。所以近人有干脆否定四声和宫商关系之说,如戴震《声韵考》:“古之所谓五声宫、商、角、徵、羽者,非以定文字音读也,字字可宫、可商,以为高下之叙;后人胶于一字,谬配宫、商,此古义所以流失其本欤?”陈澧《切韵考》卷六:“李登、吕静时未有平、上、去、入之名,借宫、商、角、徵、羽名之可也;既有平、上、去、入之名,而犹衍说宫、商、角、徵、羽,则真缪也。”今人张世禄的评价尤为中肯,“魏晋六朝时论所谓宫、商、角、徵、羽的五音,在涵义上和平、上、去、入的四声,并非完全相符合的;我们固然不能把后起的四声来缪配宫商,可是也不能说五音和四声是名异实同的东西。五音和四声,名称不同,而涵义上也有广狭之别,所以陈氏所谓‘古无平、上、去、入之名,借宫、商、角、徵、羽以名之’尚未尽合魏晋六朝人的原意。”(详参:氏著《中国音韵学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38年,第145-146页)。
三、平仄
再者,从古人和今人对六朝隋唐声调的认识来看,平声低沉、上声高昂,确实和《南史》等的记载相符。反过来也说明,若将汉字音节作二元分立,字调的高低区别可能就是“平仄”之分的一种表现。
2018年7月30日初稿,10月25日修改
原刊于2018年8月15日《澎湃新闻・上海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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