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陶瓷器收藏的尴尬

早期陶瓷器收藏的尴尬


来源:中瓷网   文章作者:佚名  点击次数:


  这里所说的中国早期陶瓷是指自新石器时代陶器至南北朝及隋代的陶瓷艺术品。它主要包括以仰韶文化和马家窑文化等为代表的彩陶器,夏商周陶器,战国、秦汉陶瓷器,南北朝及隋朝时期的青瓷器等等。在这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中国的陶瓷器不断地演变发展,承载了丰富的华夏文明信息。无论从造型纹饰还是制作烧造工艺都为后来的中国瓷器工艺的辉煌打下坚实的基础。

彩陶瓶,新石器时代,通高28.5厘米,口径 13厘米,1978年青海省民和县出土,为马家窑类型器物,现藏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关于中国早期陶瓷器的收藏,虽然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因为关于仰韶文化、马家窑文化、龙山文化等古文化遗址的考古发现,已经有人特别是西方学者开始研究收集这类陶瓷器,但真正大规模的收藏应该始于上世纪70年代。当时,大量的关于早期文化考古发掘活动和同时泛起的盗掘古遗址、古墓的非法活动,引发了海内外对中国早期陶瓷器的收藏研究热潮。在中国改革开放初期,许多境外的文物贩子根据考古发掘报告向收藏家推荐中国早期陶瓷器,特别是新石器时期的彩陶、汉陶俑及南北朝时期的青瓷器等,然后利用初开的国门,到内地按图索骥,盗运出境。一直到上世纪90年代,许多人仍然将盗墓作为致富的手段。而香港、澳门则成为这种生意的中转站和集散地。台湾、香港、欧美各地的古董商和收藏家趋之若鹜,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这类生意的古董商。上世纪80—90年代,香港荷李活道的一些古董商主要从事的就是所谓早期中国陶瓷器的店面生意,即向外来游客兜售中国出土陶瓷器。至今还有香港的古董商感叹那时候的陶器生意真好做!

  其实,对中国早期陶瓷器的欣赏和收藏,部分原因是源于西方现代派艺术的流行。许多西方现代艺术家的创作都汲取了东方原始和早期艺术的营养。古陶器上的抽象纹饰和线条,古陶瓷的质朴造型,无不激发现代艺术创作的灵感,当然也引起艺术爱好者和收藏家的关注。直到2000年左右,一件陶罐可以卖到几万至几十万不等。带精美彩绘的陶罐价钱最好。装饰精美的汉瓷罐、谷仓,南北青瓷都是商家和藏者追逐的对象。纽约、伦敦的拍卖场上也不乏这类文物的精品。可以说,那时的国际收藏市场对中国早期陶瓷器的需求,诱发中国境内的大肆盗掘,给中国古文化遗存造成的破坏令人痛心疾首,也无法挽回。

  然而,盛行一时的早期陶瓷器的收藏,进入本世纪以后却迅速冷却下来。荷李活道的门市生意清淡了。市场的需求似乎一夜之间饱和起来。价位一落千丈!个中原因至今仍然令很多人不解。其实,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太多了,二是太紧了。

  所谓太多了,就是大量的盗掘出土的早期陶瓷器涌入国际市场,冲击了物以稀为贵的定律,势必影响其价位。早期陶器的制作使用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文化时期,其数量庞大,工艺质朴简洁。但制式大同小异,出现多了就有雷同之感,其价格自然就会走低。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大量的假货赝品的充斥,也加快断送了这类市场的“繁荣”。由于这类器物制式简约,纹饰质朴,对于制假者来说技术障碍较小。以致在大量的走私货柜内也夹杂着越来越多的赝品。河南、山东、甘肃都出现了许多古陶器的制假高手。90年代初期,一个河南的制假高手将自己生产的汉代陶俑大量投放北京潘家园市场,居然蒙骗了专家。大量重复雷同的器物器形的涌入,使这个市场迅速饱和;大量真伪难辨的赝品充斥,使收藏者信心受到打击。

  所谓太紧了,就是中国政府不断加大了对这类盗掘走私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并加强了和国际反文物走私组织的合作。通过修订刑法,增列了盗掘国家珍贵文物罪并加大了量刑幅度;法律明确禁止出土文物的买卖。通过和国际组织及相关国家、地区的合作,大大压窄了国际文物走私活动的空间。这使得很多过去从事中国早期陶瓷器经营的古董商货压仓底,无法出手。舆论也让国内外盗掘走私者不敢嚣张;也让藏家不好追捧。近年来随着中国大陆收藏热的兴起,国内藏家对明清瓷器的喜好也转移了人们对早期陶瓷器的热情。

  现在,香港荷李活道的古董商铺里的陶器等出土文物几乎成为无人问津的摆设。一位老收藏家20年前通过一位古董商花40多万港币收藏的彩陶器,去年找同一位古董商帮他出让,几经努力,终以18万沽出。这还是因为这件东西实在特别,而且这位老藏家声誉极好,才会有人愿意接手。

  现在,非常令人尴尬的是,由于初期对盗掘走私的打击不够,已经有大量的珍贵的早期陶瓷器流失海外。如何使这些由非法变为合法的国际收藏回流,应该引起重视和研究;国内也有很多人通过各种途径收藏这类文物。公开的流通是不合法的,而作为物权的拥有又似乎是合法的,这种不明不白的状况势必影响收藏市场的健康发展,也会影响对古陶瓷的保护管理和学术研究,应该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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