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体:
这三朝琢器的胎体均较为厚重。瓶、樽、罐类的器口,正统时的与宣德时的直颈形状相同,而景泰至天顺时的则多与其后成化时的上收下阔式相近。所见的这三朝琢器的修足工艺,也与其前后时期有所区别。一般底足削修得并不过分细腻,多为敦厚的浅宽圈足或微上凸的平砂底,带有火石红痕或粘有星点窑渣,类似其后成化大盘类多见的所谓“糊米底”。看来,这应是此时通行的一种琢器底足修整工艺。
纹饰:
纹饰画法,沿袭明初常见的一笔勾勒法而又有所变化特别是中锋运笔所绘的流云和人物,具有独到之处。上述墨书正统二年款青花缠枝莲兽耳樽、墨书景泰二年款青花海水浮莲罐及青花天顺七年款波斯文三足筒炉,均是代表这一时期画风与书体的典型器。随着时间的推移,类似风格的纪年款青花器将会陆续被发现,从而为研究者提供新的资料。
所见的这三朝器物多为民窑瓷,而官窑瓷和民窑瓷又互有影响,因此在鉴定时,应当结合前后朝官窑器的各自特征,从器形、胎体、纹饰、青花色调以及器足处理等方面去分析对比,体察互相之间的细微变化和内在联系。
在瓷器的分期断代中,对各类纹饰、图案及边饰的继承和演变规律进行归纳和对比,对绘画的笔法和风格进行观察和分析,是相当重要的。纹饰固然具有时代标志,但器型、胎釉、色彩及器足等特征,同样至关重要,不容偏废。如果仅重纹饰图案,忽视其他特征,往往会对器物的特殊情况只凭一时的偶合而忽视主流方面。所以,识别并熟记各代不同的造型,领悟其形状和神韵,再倚以胎釉、纹饰、款识等特征,在鉴定中就可少走变路避免失误,而收事半功倍之效。